河南规范评标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最高罚5万
作者:郭富收 发布于:2006-05-15 10:29:49 来源:河南商报
今后,在评标活动中,如果评标专家接收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向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除给予警告外,还将没收其所收财物,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取消评标专家资格。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后,不能再被聘为我省的评标专家;也不得再参加我省必须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昨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一些评标专家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据悉,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评标专家的聘用,必须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评标专家聘期为3年。如果评标专家是投标方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等情况,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否则,将停止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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