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挑战 更是机遇
作者:余海玲 发布于:2006-04-29 13:10: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党中央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决定中,将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金融投资等五大经济领域一起列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有人认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势头刚刚好转,刚刚有些成就,就将其列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是对政府采购工作和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一次重大打击。
江西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曹银发
政府采购是治理手段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后,由于部分从业人员立场不坚定,经不住考验,确实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近年来,相关部门也查处了一些对采购部门进行商业贿赂的案件。但曹银发认为,商业贿赂不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来的,其实,在出台政府采购制度之前,各个单位自行购买时就已经存在着商业贿赂行为,这是由政府购买行为能带来巨大利益所决定的,不能将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商业贿赂归罪到政府采购制度本身。
而实际上,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遏止了商业贿赂的扩散,并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从这个角度看,将政府采购领域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领域,更是对“政府采购是治理商业贿赂的一种有效手段”观点的认可,对政府采购来说是一大机遇。
众所周知,治理商业贿赂是目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顽疾,如果在政府采购领域,通过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制度建设等方式能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这将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营造更好的环境,给政府采购带来更好的声誉,为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打下基础。
治理将促进规模扩大
“仔细分析一下六大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行业,可以发现,其实在政府采购规模被做大做强后,其他五大行业都应该归到政府采购范畴。”曹银发说。因此,随着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效果的不断体现,必将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而采购规模得到不断扩大后,又能反过来促进政府采购在更大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因此,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与治理商业贿赂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曹银发强调,正如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在答记者问时所提到的,此次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既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又包括社会代理机构。因此,应该围绕如何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来牵制各方主体规范行事来做文章,靠制度来约束人,靠制度来规范行为。
虽然,目前各地关于如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还在探讨当中,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设计层次较高的办法或细则。如果层次太低,效力不够,就起不到一定的效果,最终不可避免地落入走形式的俗套,那一切又都是空谈;况且若各省各自为政,还有可能涉及行政许可的问题。
曹银发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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