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信息不公开将被曝光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4-28 14:15: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其中包括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违反者将公开被曝光。
按照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重点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财政管理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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