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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10万维修费 公车维修“修”出的黑洞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4-28 10:14:01 来源:人民网

  近日,记者在辽宁省鞍山市公车定点维修单位——米兰汽贸服务有限公司采访发现,公车维修保养的每一项服务内容都有具体的量化指标。该公司总经理米立峰告诉记者,任何不规范的维修服务行为,都可能导致企业失掉“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这块信誉上的“金字招牌”。
 
  据鞍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赵长臣介绍,今年一至四月,该市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费用同比下降30%。 

  过去,鞍山市公车维修分散进行,费用统一由财政部门报销。由于监管不力,该市某单位领导一辆公车年维修费用曾出现10万元的“天价”。
 
  据市财政局局长张世超介绍,目前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约有公务用车3000辆,驻鞍山的中央、省直机关实行属地化管理后,本地区共有公车4000余辆。今年初市政府采购中心向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发出资质预审招标公告,组织工商、技术监督、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对31家一类一级汽车维修企业评估审查后,按公开报价和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了15家首批政府集中采购车辆维修企业。其中,B类企业为综合维修店,配件加价由原来的20%下降至2%,工时费由原来的五元下降到一元。A类企业为专业维修店,配件加价降至10%至5%,工时费降为3.5元至2.5元。

  鞍山市政府采购办对这些中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季检中被“亮黄灯”的企业,年底可能没有机会再签来年的合同。另外,每年底还将对这15家维修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如果中标维修企业违规修车,将被记上不良记录,三年内禁止进入鞍山地区政府采购市场。 

  在监督方面,鞍山市建立车辆维修鉴定制度,成立了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维修鉴定小组,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修前、修后的鉴定、监督和验收工作。对估价在2000元以上的维修,修理前须经鉴定小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技术鉴定,修理后还须鉴定小组对维修项目进行复核、验收;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尝试向定点维修厂派驻维修总监的方式进行管理,每个维修厂都派驻一名维修总监; 同时建立健全车辆的维修档案。(tom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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