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医药购销行贿“黑名单”
作者:石志勇 高静 发布于:2006-04-24 09:57:21 来源:新晚报网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陕西省卫生部门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医疗用品的招投标。
据了解,陕西省卫生厅日前出台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发现行贿的企业,及时逐级上报,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院不得采购其产品。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