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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一步规范采购申报

作者:赵珺 黄鸣 发布于:2006-04-17 14:57: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单位的申报需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适时推出了2006年版的《政府采购申报须知》。与旧版《申报须知》相比,2006年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申报程序更加条理化。新版《申报须知》对采购申报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说明,如申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申报时应提前申报;对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申报要求首先在政府采购网上填写申报书,然后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非公开招标方式的书面申请等。二是申报内容更加规范化。对于采购需求的实质内容,要求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得设置不可偏离条款,如坚持设置须书面承诺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实质性满足,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必须单列,不同性质的资质要求不能混合等。三是需求模板更加多样化。为方便采购单位申报并提高工作效率,在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一级通用需求模板的基础上,市政府采购中心针对货物类的医疗设备、垂直电梯、办公家具编制了二级申报需求格式,并公布在网上供采购单位参考。

  与旧版本相比,2006年版的《政府采购申报须知》更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指导意义。新版本推出以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将通过工作实践检验其效果,并广泛听取各采购单位的意见,不断加以修改完善,做到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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