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超百万要上报——我省将规范大额建设项目
作者:贾莹 发布于:2006-04-17 11:11:14 来源:兰州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省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据了解,我省要求,各单位国债项目建设、验收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筹资金项目建设5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30万元以上要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项目建设10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80万元以上要报告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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