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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清理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418家

作者:李辉 发布于:2006-03-24 10:02:34 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22日上午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获悉:由于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后,该区包括新疆交通科学研究所、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等在内的418家企业将不得再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同时,建设单位也不得将工程发包给这些企业。

  截至今年2月,全疆共有629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家建筑施工企业已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正在审查中。但新疆交通科学研究所、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新疆卓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418家企业至今未提出申报。

  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该企业。

  同时,建设厅还要求各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要加强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的监管,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招投标,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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