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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须经许可 暂行规定出台

作者:刘发丁 发布于:2006-04-06 10:20:00 来源:河源日报

  使用财政性专项资金采购的医疗设备及用品,单个项目成套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须由当地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这是最近河源市出台的《河源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建设工程、药品招标及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内容。

  据市卫生局一负责人介绍,该《规定》的内容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采购大型医用设备如CT、核磁共振,以及工程建设或大型修缮项目,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按照规定实行招标采购或者建设。二是自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品种,必须按照规范招标主体行为、规范开标过程、规范评标定标标准和程序三大方面操作程序。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河源市医疗卫生系统在设备、工程建设、药品招标及采购方面无章可循的空白。它进一步规范了河源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建设工程及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确保了招标及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防止腐败行为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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