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服务树形象采购求创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植树项目为试点挖潜问效

作者:何萍 发布于:2006-03-14 15:53: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中建设单位较多,项目分散,采购金额较小,每个项目投标单位较多,评标工作量较大,资格条件重复评审,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难以有效发挥,几乎是困扰所有采购中心的难题。2006年,以“在规范、效率、服务上挖潜问效”为工作思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刘丽组织人员主动上门服务,进行项目调研,经和市城管局及所属部分单位座谈沟通,决定先在市城管局系统的春季植树项目上进行试点,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突破:

  力争在采购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新的方案拟采用两阶段采购法,第一阶段统一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条件,确定2006年春季植树的资格供应商;第二阶段将每个项目在资格供应商中进行询价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以投标价格为决定因素直接确定中标单位。两种采购方式均为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这样既减轻了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工作量,又减轻了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工作量,使用网上询价系统自动生成中标结果,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力争规模及效率方面有所突破。如沿用原来方式评2006年春季植树项目(共13个项目,50万以下的项目有8个),实际上仍要做13份招标文件,评13个标,规模效应难以有效发挥。新的方案统一将2006年春季植树项目合在一起进行招标,避免了重复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扩大了采购规模,提高了采购效率。

  力争在建立诚信机制上有所突破。新方案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列示的资质条件、业绩、生产基地等内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从制度上有利于提高投标人的诚信。

  力争在后续跟踪问效方面有所突破。新方案将项目的跟踪问效列入招标文件,明确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并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收取履约保证金,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为下一年度春季植树招标提供参考。

  力争在规范招标计价上有所突破。以往各公园在报送工程预算时因采用的计价标准不一,不便于统一打包,易产生计价扯皮行为。今年将提前把2006年春季植树的申报须知发放到各实施单位,规定统一采用国标清单进行计价,规范了招标投标计价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