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国库支付率达8%
作者:吕梦 发布于:2006-03-07 16:36: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5年,湖北省嘉鱼县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专门出台了《嘉鱼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的各单位所发生的政府采购业务,其资金拨付都必须经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支付、结算。
如对基本建设投资中年度财政投资超过2万元的政府采购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和设计服务等支出,都必须由国库收付中心直接支付。凡列入《嘉鱼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的商品、服务类采购支出,或未列入《嘉鱼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但单件商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超过0.5万元的支出,都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办法,真正使政府采购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以及预算管理单位之间在资金结算环节上形成采购、付款、验收“三权分离、互相制约”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5年,全年完成政府采购资金 1805万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为1507万元,直接支付率达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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