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先预算后采购”
作者:汪永斌 发布于:2006-03-07 16:32: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6年,浙江省常山县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实行“先预算、后采购”的管理模式。
常山县结合财政布置了2006年部门单位预算,同时布置了“2006年常山县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2006年的政府采购计划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上报财政各财务职能分管科室。经相关科室审定、落实资金来源后,常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编制了“2006年常山县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2006年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2619万元,比上年增长21%。2006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了政府采购预算做基础,将更科学、规范和有序。
此外,常山县实行政府采购预算与集中招标采购相结合。在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时,将严格按照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和规模执行;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不予执行。对于特殊情况(如上级文件要求、因工作需求必须采购等),需通过政府采购预算追加程序进行,未予追加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常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此加强了监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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