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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用3年拆迁和改造城市棚户区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3-02 10:50:39 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到2008年,集中力量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据统计,目前全省8个地级城市和延吉市的城市建成区内,共有集中连片棚户区1500万平方米,居住着近40万户、100多万低收入群众。全省将用3年时间进行拆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9个市(州)中心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15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其中,2006年改造750万平方米,2007年改造450万平方米,2008年改造300万平方米,使居住在城市棚户区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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