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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3月1日起实施

作者:辛如记 路萍 发布于:2006-02-28 09:28:0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为加强专利保护,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新修订的《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记者今天下午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新修订的《条例》对专利的保护和管理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明确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学校应当重视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参加展会、招投标会、拍卖会的,应当由市以上专利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进行监管;申报政府资助开发研究项目、科技奖励等,应出具专利检索报告;获得专利权的,可以作为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条件之一。
 
  新《条例》还加大了专利奖励的幅度,明确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实施该项发明应当从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5%的收益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专利入股的,专利权人应当从其股份所得中提取不低于30%的收益给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据悉,现行的《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是河南省第一部专利地方法规,于2001年1月1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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