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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民告官一把手要出庭

作者:李苏明 滕涛顺培 发布于:2006-02-27 10:46:32 来源:现代快报

  记者昨天从南京玄武区政府获悉,为改变“民告官却不见‘官’”现象,玄武区政府日前出台文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 

  该区规定,今后各类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涉及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分管负责人应出庭应诉。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此后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出庭应诉,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分管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比较多的行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出庭次数不少于2/3。 

  玄武区还将把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并对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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