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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严把廉政第一道关

作者:张力军 发布于:2006-02-20 13:24:15 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严把廉政第一关。2005年聘请纪检监察监督员816人次对中心的824个采购项目开标评标进行了全过程监督,聘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43人次,对48个较大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全年共完成采购项目1067个,采购金额4.5亿元,其中竞争性采购方式项目的平均节支率达到10.4%。 

  省政府采购中心是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专门机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意在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消除采购过程中的种种不廉现象。有人担心,过去分散采购会发生不廉现象,现在集中到采购中心,会不会变为集中腐败?省政府采购中心是这么做的——— 

  加强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按采购工作流程,设置内部机构,由三个处相互接续地完成每个项目的采购工作,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独立完成一个项目的采购;实行编制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负责合同审核和协调督促履约验收的人员,与经办采购业务的人员分离,采购中心与评标委员会分离、与履约验收工作分离,采购中心领导与评标组织工作分离;制订了采购工作程序规则,编制了各种采购文件范本和格式。 

  与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共同建立了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纪委(监察室)选聘66位同志,作为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纪检监察监督员,每个采购项目都聘请一、两位监督员,对开标评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2005年,他们又聘请20位省人大代表和20位政协委员,作为省直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员,与纪检监察监督员一起,对大的招标采购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他们还实行了直接接受供应商监督的制度,就是在评标结果形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当场向投标供应商公布并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公开招标项目还实行预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三天、没有异议再订立合同的制度,中标(成交)结果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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