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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防安全社区建设今年启动

作者:李惠民 发布于:2006-01-21 11:22:16 来源:春城晚报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获悉,云南省从今年起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县(市、区)”活动,通过3至5年努力,9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消防安全县(市、区);明年全省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使全省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据悉,云南省创建“消防安全县(市、区)”活动的总体目标为: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省实现县域“消防基础设施完善,基层消防安全良好,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形势基本平稳”的目标。
 
  按照实施步骤,今年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有一批县(市、区)达到“消防安全县(市、区)”标准。明年有4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消防安全县(市、区),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消防安全乡镇(街道),10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70%的重点单位达到消防安全单位标准,4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消防安全村寨标准。2008年有7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消防安全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消防安全乡镇(街道),90%以上的重点单位达到消防安全单位标准,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消防安全村寨标准。2009年力争9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消防安全县(市、区),全省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凡未设立现役公安消防队的县,要在今年上半年以前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配备扑救火灾必须的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在加强城市消防队站建设的同时,要把实施“乡乡有消防队”工程作为重点,力争在2008年底以前,全省所有乡镇都建立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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