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出台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性意见
作者:未知 发布于:2005-12-30 10:58:43 来源:河南省交通厅
河南省交通厅近日出台《关于规范受过外省处罚的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中行为的指导性意见》。《意见》中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阶段应如实提交最近五年内已完成或在建合同中是否受过处罚的真实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何一方曾受到交通部或外省“黑名单”的处罚,在处罚期内不得通过资格预审;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对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受到处罚的投标单位是否具有投标或中标资格提出书面意见,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核备;对于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列入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黑名单”。(据国家交通部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道路清扫权首次公开招标
下一篇:七家公司竞标公车保险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