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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政府采购成果——浙江省绍兴市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检查

作者:诸少华 发布于:2005-12-27 15:34: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十二个政府采购金额大、社会影响大和履约过程复杂的采购项目实施专项检查。这是继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法》执法专项检查后,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方式的又一尝试。

  合同履约是政府采购成果的综合反映,加强对合同履约的检查是政府采购事后监管的尝试,也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和评价绩效的有效手段,所以为了督促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严格按合同履行,巩固政府采购成效,绍兴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本次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检查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和绍兴市已出台《绍兴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检查:

  采购合同资料归档情况;采购合同履约情况,包括供应商和采购单位是否按照中标条款签订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签约内容履行、合同履约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和浪费;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评价等。

  另外,本次检查还以合同为纽带,延伸至对不规范供应商的检查。对合同履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对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分别处理,营造政府采购诚信市场,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通过本次检查,达到了检查的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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