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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恳请供应商来安家

作者:宋晓杰 发布于:2005-12-23 14:4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距离西安、兰州、成都均在600公里左右,加之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各类市场发育滞后,水平较低。因而政府采购项目往往依托于大中城市实现,采购人因此以时效性差等理由要求零星分散采购,货物采购不仅费用高、效率低,而且维修需要到外地,维修成本很高,为此培育和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已成为陇南市政府采购工作实现其目标的基础和势在必行的任务,同时也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税收。因此,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举措之一就是适时发出了《关于征集陇南市政府采购车辆供应商的公告》,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采购效率,有效节约采购费用,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引导培育发展当地汽车经销市场,促进陇南市经济发展。



办公设备招标现场

  优惠政策谋发展

  据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李彬介绍,一直以来,受经济发展因素制约,参与陇南市车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往往来自兰州、成都和西安等大城市,本地缺乏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形成采购、维修“两头都在外”的局面。李彬说:“两头在外,不仅采购成本高,而且所购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都不方便,时间只是一方面问题,关键还是因为距离而产生的其他差旅费用无法避免。”她认为,长此以往,不仅因此无法形成充分竞争,采购效率和效益受到影响,同时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费用增加,采购人的配合积极性也大打折扣,而且对当地经济发展来说,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所以,今年陇南市采取措施,以政府采购为依托,敞开大门以优惠条件吸引外地车辆供应商到陇南地区“安家落户”,热诚欢迎省内外有经济实力、诚信度好、有授权代理资质的汽车供应商到陇南市投资开展汽车经销和维修业务。截至目前,已吸引来两家市外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车辆供应商。李彬表示,他们参与陇南经济建设获取的回报之一就是今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将依法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评标原则有倾斜

  李彬解析了陇南市政府采购车辆评标原则中的某些规定: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只要是在陇南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有省一级代理商授权资质即可响应招标公告,平等参与竞争,这一规定与当地经济发展现状相吻合,突出了鼓励“落户”的政策;充分体现节约原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在保证厂家标准配置的基础上,首先考虑采购费用,选择采购成本最低的供应商,权衡综合费用,凸显本地优势;提供售后服务最优原则,陇南市中标供应商只要做到采购人接车后,能够满足在本市车辆授权维修站进行不同层次的车辆装潢,车辆能够定期保养,车辆故障能够及时排除,保证优质的售后维修服务,确保车辆满足工作需要,在评标中就已略胜一筹。     
    
  李彬说,政府采购活动的特征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利益和政策要求,因此在保证政府采购有序竞争的同时,陇南市鼓励发展地方经销企业,着力培育地方市场;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手段,弥补陇南市汽车经销市场缺陷,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培育和发展陇南市汽车供应商。

  评分标准见实惠

  陇南市车辆采购实行百分制评分,具体分值划分为:采购报价80分,优惠条件5分,售后服务承诺15分。在采购报价一项,车辆报价评分从60分起评,分差为3分,参与同一车辆报价价格最低的加14分,其他供应商报价比最低供应商报价每高500元,减3分,不足300元,评分时不减分,但同时规定,陇南市接车,因为能节约采购费用1000元,为此,陇南市供应商在上述评分的基础上加6分;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包括陇南市设有厂家定点售后服务站(维修站)和其他售后服务承诺两部分,满分15分。其中:陇南市设有定点售后服务站或定点维修站加10分,其他售后服务承诺5分,分差1分,评分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具体评定分值;多家同一车型中标供应商分数相同时,优先选择陇南市供应商,但厂家省内独家授权经营供应商除外。同时规定,采购单位提车时,陇南市中标供应商要提供当地的税务发票。

  最后,李彬满怀期望地说,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当地经济发展,陇南市政府在法律允许的大前提下,采取的优惠措施将逐步付诸实施,但愿“落户”陇南的供应商在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措施的同时,能助推陇南地区经济发展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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