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花胜去年红——绍兴市不断完善制度,采购规模增长迅猛
作者:俞乃锋 发布于:2005-12-23 14:35: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绍兴市政府采购工作经过近6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制度不断完善、体制日益健全、运作透明规范、规模稳步扩大、效益逐年提高。据统计,截止2004年止,全市累计完成采购合同金额30.81亿元,节约资金4.65亿元,2005年绍兴市政府采购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采购规模预计达16亿元,节约资金达2.2亿元,这些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节支率的逐步提高,得益于绍兴市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注重实效、立足创新、勇于实践。
完善制度求规范
在1999年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之初,绍兴市就制定了《绍兴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确立了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基本框架。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以加强监督管理为宗旨,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制度。2003年,随着《政府采购法》颁布和实施,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市政府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工作如何依法规范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绍兴市共计已制定《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40余项,已构架起较严密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并且注重实效、操作性强,有效确保了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
管理体制保公平
好的制度赋予好的体制,才能发挥更大的优越性。2002年初,绍兴市率先在浙江省建立起融合政府采购、建设项目、产权交易、土地拍卖等交易活动的招投标统一平台操作,并成立市招投标中心,明确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必须进招投标平台,统一接受监管,形成财政部门依法监管、招投标中心规范操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新体制。到2003年底,全市所属六县(市)招投标统一平台都相继运行。达到了资源共享、操作规范、监管强化的目的,确保了政府采购三个“三分离”制度的全面到位,即政府采购管理、采购和监督相分离;招标、定标和使用相分离;采购、付款和验收相分离。从而在体制上保障政府采购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规范程序提规模
绍兴市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努力巩固管理成效。
一是加强采购资金管理。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要求所有采购项目的资金通过专户统一归集、核算和拨付。通过资金专户管理,不仅强化了采购预算(计划)的管理,而且促进了“合同备案制”的落实,有效地加强了对采供双方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管。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不同的采购方式制订了较严格的操作流程,规范运作,做好监督。坚持“以采购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采购效能。为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时效性,首先是逐步扩大协议供货范围;其次是推行政府采购月度计划制度,准允采购单位月初申报计划,月底集中一次性采购,实现同类产品不同采购单位的集中采购,避免多次招标、重复采购现象。
三是强化检查监督力度。会同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还经常性开展合同履约情况等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以维护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从而提高各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自觉性。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计划 合同 鉴证 纪律样样都要抓
下一篇:龙岩网上询价提效率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