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抓招投标监督
作者:谭情来 发布于:2005-12-16 10:26:21 来源:新华网
余庆县为了遏制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领导插手、弄虚作假和随意变更招标后工程量等棘手问题,县纪检监察机关,狠抓了“招投标工作中监督招标代理机构、评定标方式、工程量的变更和施工队伍管理”四个关键,牵住了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牛鼻子”。
在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上,建设单位必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代理机构。确须变更工程量的,必须由县招标办组织县监察局、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会审并报县政府批准;在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上,由建设行政主管对施工单位实行押证施工,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在建工程实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有关问题;由县招标建立《资质信誉不良备案制度》,对不良行为的中标企业或项目经理进行必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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