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出台新规定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
作者:芝罘区政府办 发布于:2005-12-13 17:42:28 来源:芝罘区网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近日,芝罘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并出台了《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芝罘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成立的条件、权力和义务、业务规范以及收费、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六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颁发了“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许可证书”,从而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变得有章可循。这也是该区从源头上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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