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阳光采购”三年节约资金30亿元
作者:南方电网 发布于:2005-12-13 12:21:40 来源:国资委网
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同步开展效能监察,实施以集中招标采购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通过电网物资“阳光采购”系统组织实施的招标采购额达230.6亿元,节约资金31.962亿元,采购价与市场价相比,平均价格下降了10.93%,采购决策正确率大于99.8%。
针对电网建设投资持续增长,从1999年开始,广东电网公司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了改革,实施了以集中招标采购为主的管理体制。在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广东电网公司加强了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通过对选厂、评标、定标、品质控制等重点环节的有效监控,使物资采购效能监察成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电网公司加快了电网物资“阳光采购”的平台建设工作,使监察的监控模块成为公司开发的“阳光采购”系统的一个重要模块,实现了“一旦启动招标工作,效能监察工作同步启动”的功能,使得监察部门对物资采购流程的监控能力大为增强。
今年10月18、19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南方电网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王玉霜同志在大会发言中,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绍了广东电网公司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同步开展效能监察的经验,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志伦同志认为广东电网公司的“阳光采购”效能监察有深度,充分体现了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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