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准入制成了投标“敲门砖”
作者:徐其崇 郭利 发布于:2005-12-13 11:06:37 来源:宿迁晚报
推行“诚信”准入制,凡进入投标的企业必须凭市纪委执法监察室或区监察局开具的“诚信准入通知书”方可参与投标,同时积极引入司法公正程序。这是宿城区为杜绝不正当竞争和私下交易行为,近日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中作出的规定。
该区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步入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规定,在全区范围内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组织的各类房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线路管道铺设、勘察设计、监理、装饰装修、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教学用品采购等政府采购项目,凡工程造价超过市政府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发包;工程造价在市政府规定限额以下的,要通过招标或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发包,具体招投标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进入市招投标中心的项目,招投标的形式、方案、内容、结果等要报区监察局备案;未进入市招投标中心的项目,区监察局要会同其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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