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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 工程采购有“法宝”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5-12-12 15:17: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4月,山东省龙口市率先把建设工程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规定,做好每一次工程采购的同时,不断在操作中进行着积极的探索与创新。

  而今,龙口市工程采购已经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操作井然有序,工程采购节支明显。截止到10月末,建设工程采购预算为7266万元,经公开招标后,实际节支1608万元。

  据悉,龙口市在工程采购中取得好成绩和他们在操作中探索出的五大“法宝”密不可分。

  事前项目论证。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有序进行,龙口市对专业性突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会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听证后,出具论证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对项目的可行性、投资规模和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详细的论证说明,报有关领导及项目单位审阅,目的在于对不必要的项目以及方案中不合理的东西予以剔除或者纠正,进而确定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据介绍,今年8月以来,龙口市先后对污水处理厂、矫家河治污工程等大型工程进行了项目论证。

  做实做细预算。凡列入财政投资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采购单位在向财政局相关科室提交项目申请的同时,报送该项目的详细预算,由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预算。在招标过程中,有关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预算,确保中标报价不突破既定预算。对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等原因引起投资增加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程序重新申报和重新审批。

  主材采购分离。龙口市在山东省率先提出了工程采购“主材分离”的新思路,也就是将工程建设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从工程总量中分离出来,实行单独公开招标采购。这一措施的推行,不仅降低了材料价格,确保了工程质量,而且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龙口市东西两城区的公厕改造工程中,仅因主要材料分离采购一项措施就节约资金20余万元。

  坚持公开招标。在基建工程及其主要材料、设备的政府采购中,龙口市始终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公开招标透明度高、报价单位竞争性强等特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工程成本。据了解,在把工程纳入政府采购后的短短几个月里,龙口市已经成功组织了10多次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参加竞标的商家超过了100家。

  严抓工程监督。龙口市十分注重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监督。在具体的操作中,他们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监督分为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行政监督由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群众举报。采取的主要方式:一是严格评标、议标活动纪律,杜绝专家评委左右评标或谈判结果的发生;二是公开招标选定工程监理;三是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四是设立举报电话,把工程采购置于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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