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公布 百万元工程必须招标
作者:初阳 常健 发布于:2005-12-12 10:19:55 来源:烟台晚报
《2006年烟台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近日公布,共分货物、工程和服务3大类、38小类。该目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部门委托市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代理采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市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有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书面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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