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阳光采购我市政府采购节资五千多万元
作者:赵政 发布于:2005-12-01 09:39:21 来源:德阳日报
德阳市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采用以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采购过程,大幅度节约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1998年至2004年,全市采购预算金额为53352万元,采购合同总额为48081万元,节约资金527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88%。
为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规范程序,公开操作,公平竞争,公正授予采购合同,讲求诚信,并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招标行为等整个过程置于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监督之下,消除“暗箱操作”,有效地抑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的。
自开展政府采购以来,市、县(市、区)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规范运作,循序渐进”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关工作人员一切按程序办事,使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提高了对政府采购的满意度。采购单位从最初的被动参与转变为后来的主动申报,供应商从持怀疑态度转变为充分信任,使“政府采购是阳光采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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