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规范操作节支显著
作者:佛冈县政府 发布于:2005-11-28 10:51: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1~9月份政府采购支出349万元,累计节约资金则达39万元,节支率达10.05%。 佛冈县在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工作中,按照“规范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综合素质,在主动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和优质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并针对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投诉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的新办法。建立健全投诉(反馈)登记制度、项目回访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有效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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