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辆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
作者:赫秋 发布于:2005-11-28 09:29:50 来源:鞍山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政府采购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中省直单位的4000余辆公务用车,将全部实行定点维修,15家一类一级车辆维修企业中标,成为首批定点维修企业,“公车”腐败的源头将就此卡住。此外,“公车”在定点企业维修还将享受“优惠”价格,维修费用将统一由政府采购办按合同结算。
据市财政局领导介绍,目前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约有公务用车3000辆,税务等中省直机关属地化后,大概共有“公车”4000余辆。去年9月份,有关部门就开始酝酿对“公车”维修实行政府采购,今年初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我市汽车维修市场发出了资质预审招标公告,截至2月,共有31家一类一级汽车维修企业提交了投标申请,经过工商、技术监督、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专家评估审查后,按公开报价和综合评审结果,10家车辆综合维修企业和5家车辆专业维修企业成为首批政府集中采购中标车辆维修企业。各单位可根据需要,从中标企业中选择1-2家,按统一规定的条款和格式与其签订单位车辆维修合同,并将享受到优惠价格,配件加价由原来的20%以内降为2%,工时费由原来的5元减到1元。财政供给的车辆维修费用拨款渠道不变,由各单位自行结算。另外,使用单位与中标车辆维修企业结算维修费用时,应由专人负责并采用非先进方式结算,结算时应在发票上或另附说明优惠金额和幅度,以便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市政府采购办还将对这些中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市财政局领导形象地将采购会议上颁发给15家维修企业的证书比喻为“营业执照”,并将在每季度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对于季检“亮黄灯”的企业,年底可能没有机会再签来年的合同。另外,每年底还要对这15家维修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如果中标维修企业违规修车,将被记载不良记录,在三年内禁止进入鞍山地区政府采购市场。
另据了解,此次中标的15家一类一级车辆维修企业,是首批定点维修企业,而参与维修的公车仅是小车类。随着车辆维修政府采购工作的日益成熟,将来解放、中巴等特殊型号的“公车”,也将逐渐列入政府采购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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