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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会议接待定点管理

作者:王超 发布于:2005-11-25 11:17: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甘肃省庆阳市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市直单位会议、公务接待(简称“会议接待”)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定点管理,以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凡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团体组织所召开或承办的各类代表大会、全委会、表彰会、工作会、专业会(含以会代训),以及经费支出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各类经贸、论坛等会议接待服务,均纳入定点采购管理的范围,在定点供应商处召开。

  会议定点的供应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庆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并及时向采购人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和服务承诺。

  采购人根据会议的规格、规模、预算、时间等要求,综合比较供应商的淡旺季报价、地理位置、场地条件、服务承诺等因素,自主选择每次办会相应的定点供应商,商谈价格、服务需求等具体事宜。

  定点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承诺的各项条款履约,严格执行投标承诺的优惠价格,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对定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建立供应商履约情况记录;适时对采购人进行回访,并对采购人反映的定点供应商的有关价格、质量、服务等问题,及时核实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将对定点采购供需双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购人擅自到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不履行合同条款、向供应商提出无理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追究采购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定点供应商擅自抬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等违反合同规定的,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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