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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紧维修的钱袋子——宝鸡对车辆维修施行专家审核制

作者:贺建文 发布于:2005-11-25 10:58: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对公务车辆维修实行了专家审核制,在“两个”不变,即车辆维修决定权不变;维修资金支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将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建立由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对市级各单位车辆保修费用达到1000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前专家(小组)审核制。以加强对市级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管理,规范车辆维修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需要维修车辆的单位,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可直接送修到定点维修厂家;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必须将维修车辆连同维修计划书一并送交专家审定小组办公室审核,专家小组依据经济、节约的原则,勘查车辆,审定维修项目,择优选定修理厂家;对维修费用超过3000元的,由专家审定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招投标信息,通过竞标确定修理厂家。车辆维修完成后,由专家审定小组办公室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验收,签署意见后,送维修单位与维修厂家直接结算。

  实行该制度以来,市级公务车辆维修费用节约效果明显。1~10月份共受理维修车辆152辆,车辆维修费实际支出675137元,和单位报送的维修费相比核减了38254元,核减率为7%。同时专家审定小组办公室内部管理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地完善提高,简化了内部流程,方便了办事单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单位对这项创新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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