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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诚信企业参与采购可加分

作者:严小鹤 发布于:2005-11-25 09:48:39 来源:江南时报

  江苏省苏州市的诚信企业在建设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中实行加分奖励,这是苏州市《关于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给予激励的意见》中规定的。11月18日,苏州市政府召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命名大会,全市809家企业被市政府命名为苏州市第三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据了解,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制度,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给予激励的意见》暂行办法,就“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在政策扶持和激励方面提出了9条具体意见。

  主要包括:建立企业信用教育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并根据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评定“文明单位”、“劳动模范”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企业的信用评定将予以考虑,凡在信用方面有严重失信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在建设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中实行加分奖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级别高低给予投标企业不同分值,最高分值控制在评标总分的3%以内;享受行政监管部门的便捷服务,免于各级工商、质监、劳动、药监、物价等部门的日常巡查;在税收中享受“三优一减”优惠措施,各级税务部门可给予相关企业优先提供税收咨询、优先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优先办理减免退税,减少日常检查等;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优先待遇,对相关企业优先办理检验检疫业务,实施“绿色通道”、“快速核放”施检模式;海关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给予技改项目优先扶持和资金支持以及金融机构优先发放货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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