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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验收成为“真空地带”

作者:王亚 发布于:2005-11-24 13:26: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在媒体中被炒得轰轰烈烈的“假”CPU事件,不断出现新说法。

  最早报出“造假”消息的是某IT网站,该网站接受某笔记本厂商送测的笔记本中,竟然有几款移动CPU有“造假”现象。其中评测的改造封装结构的CPU竟然来自英特尔,属于一批ODM订单的产物,是货真价实的英特尔处理器产品,并且这种现象相当广泛地存在于其低价机型中。

  该事件被媒体曝光之后,英特尔中国公司最开始态度一直很强硬,认为“英特尔涉嫌造假移动CPU”的报道无论是内容还是标题都是误导性的、不属实的。更令人吃惊的是,因卷入“英特尔CPU涉嫌造假事件”而多次被媒体关注的笔记本厂商后来完全否认“改装CPU”采购自英特尔公司,不但主动承认全部错误,并断然否认了其在此声明之前接受过媒体任何采访。

  在沉默了几天之后,英特尔全面否认了英特尔官方参与任何CPU造假行为可能性,但认为可能存在一些渠道商的行为超出了合法的授权范围,并透露该公司正在认真全面地展开相关的调查。

  如此变化莫测的各种说法和态度,一时让人难以分辨事情的真相,而某南方媒体有关“改装CPU流向政府采购”的报道却让记者将关注的焦点转向另外一个问题。

  该报道称,一位参与政府大宗采购的行业人士透露了更惊人的消息:“厂商把国外报废的整机翻修后卖给政府和行业是早有的事,买卖双方都有默契……”

  看了这样的报道,对于任何一位关注政府采购的人来说,很容易将注意力集中在另外一个问号中。即,在我国现有的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中,对于货物验收环节的把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操作办法能否真正起到阻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作用?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和政府采购机构相关负责人,试图解析我国集中采购项目中货物验收环节操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验收环节几近“真空地带”

  “普通规模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很简单,只是在合同执行阶段交货的时候,一般由用户来组织验收。”某PC生产厂商行业总监认为,“对于企业来说,关键是要中标,验收环节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我们按照用户要求和合同办事就行。”

  “我们采购的电脑设备,一般都是国内知名品牌,对他们的产品有一个基本的信任,因此很少进行专业测评,只要根据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就可以了。”某教育用户说。

  由此不难看出,“重招标、轻验收”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操作环节中的普遍现象。采购代理机构在供采双方合同签订之后,就算完成了整个项目的操作程序。至于后期的执行阶段,主要由用户和供应商按照合同协商推进。 
 



  据调查,一些较小的PC采购项目,很容易忽视验收,用户往往凭借对品牌的信任,来期待所采购产品本身的可靠度,在交货验收环节只是核对相关技术参数,对货物进行粗略验收,之后便顺利完成交接。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采购项目,用户会自行组织几位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校专业教师对产品进行常规验收,很少利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测评工具进行检测。

  而对于将大批电脑设备输送到农村边远地区的教育项目来说,要完成严格意义上的验收更不现实。据某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他们采购的电脑设备,往往由厂商直接将货物送达项目县的学校,由当地教育部门相关技术人员负责验收,所依据的凭证就是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清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整个项目的操作机构,在合同签订之后往往处于隐身状态,他们为何不亲自组织验收,将采购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到底呢?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IT采购负责人刘正光表示:“一个项目的验收环节由采购机构还是用户来组织,取决于用户是否将验收任务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我们采购中心人员少,事务多,又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法介入专业设备的验收。否则,责任归属无法确定。目前来看,我们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组织验收,一般是用户自行组织。”

  记者在采访其他省市政府采购机构时,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对于验收环节,的确无暇顾及”。

  现有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采购人(用户)有组织验收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代理机构在人员和时间都如此紧张、且用户不曾明确委托的情况下,理所当然地选择了回避。

  显而易见,验收环节在政府采购现行的操作程序中几乎被置于供应商和用户双方共有的“真空地带”。在这个“真空地带”,采购项目将无可避免地隐含风险。 

  双重验收 任重道远

  验收是政府采购项目中最重要的环节,然而就是在这个环节中出现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力介入的“真空地带”。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徐焕东认为,由用户自行组织验收,很难避免采购人与供应商私自串通的可能性,政府采购毕竟不同于家庭、个人消费,无可置疑地存在公私利益的矛盾。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只能依赖道德约束,要求采购方代表责任心强,做到公私分明,然而这毕竟是有风险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体系,没有第三方的监督,谁也无法保证永远清廉。

  而对于如何打破“真空”壁垒,徐焕东认为,最好是谁招标谁验收,并提出 “双重验收”的构想:“如果政策法规上加以支持,由政府采购机构组建一支拥有专业技术人才的验收队伍对所采购货物进行验收,之后交给采购方时,再由用户自己验收一遍,这样便有了第三方的监督,多一个验收环节就会为不轨行为多设一道屏障,多增加一些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真空’隐患。”

  然而,这样的设想在现阶段似乎很难实现。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银发表示:“这个想法是很好,但是按照我们现有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条件,很难组建一支专业性很强的验收队伍。现阶段,我们在不具备专业验收的技术力量的情况下,只能尊重采购方自己的选择,验收的风险也只能由用户自己承担。” 
 



  何况,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如今的市场条件下,更多将自己定位为服务机构,不可避免地要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因而,采购方对采购项目纳入法制轨道的理解和认同对于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操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今年9月在江苏省开标的“校校通”工程,因其3.6亿多元的采购金额和14万多台电脑设备的采购规模被誉为中国教育第一大单,声名远播。事实上,更值得业界关注的还有此项目对验收环节的规范操作。

  TCL数码电子事业本部副总经理陈宇新表示:“江苏省对这个项目的产品验收非常细致。从今年4月开始,采购方邀请16家供应商在江苏省教育学院搭建样机环境,供应商产品自此开始便进入运行,接受用户考验。7月,教育厅委托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专业检测部门对样机进行专业评测,并将中标企业的样机封存3年。如此专业的验收在我们参与的招投标当中并不多见。”

  江苏省此次采购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双重验收”的作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企业对严格的验收并不排斥,“我们的产品如果在专业检测下被认可并公之于众,对于企业品牌是一个很好的塑造。”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采购方都愿意付出较高的费用来邀请专业检测部门参与验收。一些较小规模的采购,经常会聘请3~4位高校专业教师来参与验收。然而在付给验收人员的酬劳与他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无法挂钩时,这种协议也不容易达成。于是,很多采购单位忽视验收的现象又从这里找到了隐情。

  所以,要实现真正的“双重采购”,打破“真空”壁垒,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法律、政策的支持,更需要集中采购机构在人员和经费配备充足的条件下逐步实现。

记者观察

               惩处力度需加大

  政府采购市场的规模采购原本建立在一个实现规范采购、杜绝人为因素的美好愿景之上。然而,在“阳光事业”发展的初级阶段,采购人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整体市场秩序的规范直接影响其发展进程和方向。

  在采访中,不论是业界专家还是政府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家都认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政府采购市场,首先要依赖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的根本在于对“假冒伪劣”的惩处力度要加大。造假成本增大,企业自然不会再冒风险。

  也有人说,政府采购低廉的采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企业形成压力,这种压力有可能被转变为畸形的报复——“以假乱真”。

  因而,我们在呼吁对企业造假进行严惩的同时,也应该为企业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以提高其正当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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