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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审批程序简化 一些大项目核准就开建

作者:董捷 发布于:2005-11-24 10:52:37 来源:都市快报

  企业关注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下称《目录》)近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只要一经核准,就可以涉足能源和交通等领域。有关人士称,该《目录》不仅确立了企业投资的自主权,而且加快了若干重大领域的投资进程。

  投资者扩大“话语权”

  “投资审批程序原先根据投资规模确定,而现在根据的是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来区分是否列入核准项目,”浙江省发改委投资处副处长俞征介绍说。根据省发改委发布的文件,企业投资项目是“指境内各类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目录之外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均实行备案管理。

  以往企业投资项目通常经过申报受理、可行性研究直至最终开绿灯,中间环节十分烦琐,而且企业在投资决策中,难免会受到各类审批要素的影响。尤其是审批过程中,主管部门不仅要分析该项目的周边环境,就连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也要逐一分析,并且由此控制项目的生杀大权。

  而《目录》发布后,政府仅从产业布局、外部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企业自身效益已经不在审批的硬杠杠之内,而不少项目取消审批制后,在省级部门就能完成申报、核准,整个投资节奏将大大加快。审批环节的减少甚至取消,提高了民企资金的运作效率。

  类似“金温铁路”项目只需核准就可开建

  《目录》一共罗列了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等10类、30多种项目,石油、铁路、民航等领域均在其列,不仅有利于强化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对于民间资本来说,上述领域的有限开放,不仅明确、简化了投资审批流程,也明确了投资流向。不少企业此前正因为缺乏明确的政策引导,而放慢了投资步伐。

  在能源方面,企业经省级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后可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具体是:总装机容量5000千瓦(含)—25万千瓦的水电站项目、国家规划矿区外的煤炭项目、年产50万吨以下的煤炭液化项目、液化石油气接受和存储设施、省域内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以下的输气管网。

  在交通运输方面,企业经核准可投资的领域包括,省域内或100公里以下的新建(含增建)铁路项目;未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高速公路、国道主干线以外的国道、省道、跨设区市的公路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下的扩建机场项目。有关人士称,现在民间资本投资“金温铁路”之类的大项目,只需要核准就可以开工建设。

  在城市建设方面,城市快速路、省域内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独立桥梁和隧道项目由省级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项目、日处理污水2万吨及以上项目由省级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以下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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