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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益事业项目 明年可向政府借钱

作者:齐永男 发布于:2005-11-24 10:27:45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网

  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发展科教等公益事业的项目都可以向政府举债了。省政府近日通过的《吉林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
 
  按照即将实施的办法,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用于发展科教等公益事业的项目都可以向政府举债。申请举借政府债务的部门或单位,应提供举借政府债务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项目名称、内容,债务数额、期限、利率,项目配套资金,偿还债务资金来源及担保等偿还债务责任落实情况,对财政预算的影响以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等事项。同时,还要提供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财务报表等。

 (该办法细则详见本网“地方政策法规”栏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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