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采购中心享美誉
作者:苏小霞 发布于:2005-11-23 12:26: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南安市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日前联合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实施专项检查,泉州市专项检查小组也于11月9日对南安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多数单位领导较为重视,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中心能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按采购程序办事,确保政府采购这一“阳光工程”成为代表政府形象的一个靓丽窗口。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依然存在。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既宣传了《政府采购法》,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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