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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项目有序完成

作者:王庆玲 发布于:2005-11-23 12:20: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14日,河南省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对其警务工作站活动房项目实施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共有三家供应商参与了本项目的谈判,最终新乡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每个工作站4.2万元的单价成交,与预算单价5万元相比,每个工作站节约资金0.8万元,节支率达16%。

  新乡市公安局警务工作站活动房项目是市公安局为强化本市治安管理而实施政府采购的一项紧急工程项目,该工程包括新乡市十个主要出口的警务工作站,每个工作站为单层轻型结构活动房,长8米,宽5米,柱高3米,并备有标准警徽、竖标牌。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十个站口活动房按同一质量标准,统一色调,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务必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完工。

  该项目于2005年11月9日立项后,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当天即投入相关工作,与采购人进行充分沟通、现场考察分析客观情况、咨询专家论证该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了该项目的商务要求以及技术、施工、质量要求,并在加班加点制作谈判文件的同时,及时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和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10~11日发售谈判文件,为增加本项目的竞争性,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服务中心综合部有关人员偕同采购人一起电话联系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新乡市公安局与采购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牺牲周六休息时间,组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对10个出市口进行了实地勘察。

  11月14日14∶30分,谈判在新乡市财政局九楼评标室正式开始,由随机抽取的两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与每家供应商就付款方式、工期、服务承诺等商务内容及施工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施工措施等技术内容分别与每家供应商进行了历时近6个小时的谈判,最终新乡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保证工期、质量、施工、验收要求的前提下,以每个活动房4.2万元的最低报价而被谈判小组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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