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强化检查抓监督
作者:蒋蕾 发布于:2005-11-23 10:37: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丹阳市以强化监督检查为突破口,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方式,督促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覆盖面,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益,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提高。2004年,该市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13698万元,比2003年增加3145万元,今年1~10月份,丹阳市政府采购部门共组织各类采购活动60余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5亿余元,实际采购金额1.3亿余元,节约资金2000余万元,节支率达12.6%。
丹阳市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每年8月份,市监察局和市财政局就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分别从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了10名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了5个检查小组,对政府采购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自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汽车加油、办公用纸、汽车维修(含轮胎)、汽车保险、公务印刷是否都纳入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同时听取各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自查与抽查结合。第一阶段由各单位自查,填写自查表,并报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第二阶段由联合检查小组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表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被检查对象,做到:自查情况好态度认真的不查;历年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好的不查;自查敷衍了事、及少申报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多查。第三阶段为检查结果处理和汇总阶段。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检查组提出整改要求,各单位形成整改意见并上报市监察局;对问题严重,整改不积极的单位,由市纪委组织谈话;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向全市各单位通报检查情况。
通过这两年来的专项检查,各单位对实施政府采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被抽查单位擅自采购金额已有了大幅度下降。2003年抽查的60家单位违规总金额为2276.62万元,2004年同期检查的60家单位违规总金额为1029.73万元,今年被查的56家单位违规总金额只有53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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