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06年采购目录“出炉”
作者:李娟 发布于:2005-11-22 09:19: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凡采购100万元以上货物,50万元以上的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了《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共48个品目,其中包括电脑、空调、广播、计划生育、文艺、体育、农业、畜牧、水产等各种通用及专用设备,政府部门统一建设的公用房、住房、维修等工程项目。社会广为关注的诸如防治禽流感的各种疫苗、救灾、防漏抗旱物资、医疗设备等也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黄明锦介绍,此次采购目录根据以前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个是在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同时,适当增加了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把一些技术类的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交给部门集中采购。这样既有利于更好地利用资金,提高采购效率,也给集中采购机构增加了压力,有利于其改善自己的服务,提高采购的效率。
同时,放开对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制定权,增加县级采购部门的自主性。和往年不同,2006年的限额标准中没有制定县级政府的采购限额标准,让县级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广西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尤其是在县级,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差异很大,如果对县级采购的限额进行统一规定,不仅不能体现出政府采购的优点,反而给某些地区带来压力,增加负担。”黄明锦说。针对这个情况,2006年的采购目录没有对县级的各类采购限额标准进行统一规定,让各个县区针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情况自行安排,因地制宜,这样增加了县级政府采购的自主性和合理性,使政府采购真正能发挥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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