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办公用纸实行定点采购
作者:王中 发布于:2005-11-21 12:50: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赣州市本级及章贡区区属单位办公用纸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11月16日起对赣州市直及章贡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实行定点采购制度。这是贯彻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推进区域联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简化采购单位零星采购手续,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的需要。
据悉,赣州市办公用纸定点采购实行“统一招标,分级管理”,即由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统一组织招标,市财政局和章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市本级和章贡区范围内的定点采购事宜。
实行定点采购的办公用纸范围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传真纸、版纸五大类。市区范围内的市本级和章贡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用纸采购,无论采购数量、金额多少,一律实行定点采购。
其中定点采购的有效期自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5日。合同供货期满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采购单位需要、市场行情变化、促进竞争等因素决定是否延长定点采购有效期限。
在10月18日的公开招标会上,赣州市共确定了5种类型10个品牌48个型号的办公用纸,有5家供应商同时中标。赣州市在实行办公用纸定点采购后,将解决赣州市直及章贡区行政事业单位零星购买办公用纸的需要,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据了解,在办公室用纸实行定点采购的过程中,各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投标文件的各种品牌纸张的报价,当纸张市场价格出现上下浮动时,上下浮动后的价格不能高于同类产品同期市场平均售出价格。
另外,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部(中心)将负责定点供应纸张质量、价格和服务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市财政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定点供应商和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定点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供应商或有关单位未执行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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