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 三轮谈判 警所换新颜
作者:王越任 发布于:2005-11-15 10:45: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0月31日,河南省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市区派出所统一建筑外观形象项目实施了竞争性谈判采购。该项目内容是为全市区31个派出所统一建筑外观形象,即对每个派出所的门头、檐口、窗户、墙裙、墙面等统一色调、材料。截至10月31日下午14:00时,共有5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报价文件,经过多轮谈判,最终新乡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林州市建筑工程三公司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分别是:溶剂型涂及乳胶型涂料为775元/100平方米,门头(铝塑板)为9300元/100平方米。
据悉,统一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与其他项目比,有三个特点:施工地点较为分散,全市达31个点,且每个派出所的面积或大或小不易统计;时间要求紧,全市31个派出所要求在11月15前完工;由公安部统一提供粉刷涂料及制作门头用的铝塑板,本次采购只采购施工费及辅料。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针对本项目的以上特点,在极短的时间内,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进行技术参数确认。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在谈判文件中规定工艺和程序,加班加点及时制作出了谈判文件。
10月31日下午,谈判在新乡市财政局如期开始,在谈判前,组织谈判小组成员召开了标前分析会,就本项目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家数、如何推荐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一轮谈判过后,各家供应商的报价因辅料的不同而相差甚远;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前研究好的既定方案,统一辅料标准,结合第一轮报价情况,给出一个建议价,进行了第二轮谈判,经征询各家供应商的意见,多数供应商表示不能接受;谈判小组根据第二轮报价的征询意见,再次给出一个建议价格:溶剂型涂及乳胶型涂料775元/100平方米,门头(铝塑板)9300元/100平方米,进行了第三轮的谈判,谈判中,新乡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林州市建筑工程三公司愿意以此价格接受该项目的一半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及工期做出了保证,谈判小组根据项目的客观情况:若一家供应商成交,施工地点太分散,势必影响该项目的工期,为保证按时完工,要求每家供应商在各个派出所同时施工,得到了两家供应商的积极响应,最终谈判小组推荐此两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该项目的顺利采购为新乡市统一市区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工作拉开序幕,为该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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