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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采购实施“方案化”

作者:余海玲 发布于:2005-11-14 14:14: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蔡涌啸以“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电子警察项目”为例,介绍了该中心将项目管理知识和政府采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事前有方案,过程有控制,事后有评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现场

  “‘项目管理’要求把周密的计划放在第一位;强调项目的横向、纵向关系;强调任务和责任的具体化;强调权力的集中和资源的统一调配;充分考虑风险并注重每个细节。这些与政府采购中心规范化管理和程序化操作的要求不谋而合。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和项目管理之间确实有很好的结合点,是政府采购中心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的好办法。”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蔡涌啸简明扼要地谈了政府采购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电子警察项目”的成功组织就很好地体现了“项目管理”的精髓:管理过程的系统性和周密的计划性,注重资源的有效整合的控制,充分发挥团队的创新活力和协作精神,并把项目运作过程科学地进行分解,然后使之程序化,从而大大缩短项目完成时间,提高效率。

  方案科学是基础

  按照《采购需求核对工作规范》和《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与执行工作规范》等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接到采购任务后,须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与采购人进行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制订详细的采购方案。项目计划越细,后续工作开展越有利。

  中心接受委托后,专门成立了项目组,并着手制订了招标采购方案;同时报请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项目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项目领导小组几次听取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中心及时进行了项目方案的修订,针对具体环节拟定了具体方案,如针对开评标和现场测试现场在外地情况,拟定了《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电子警察开标评标工作方案》、《开评标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细则》,使参加开评标工作的人员都清楚下一步工作要做什么、什么时间做、自己应当准备什么等。

  项目控制是保障

  蔡涌啸说,5年来,为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中心建立了《开评标组织工作规范》、《招标文件审定工作规范》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专门设立了内部审查监督机构,并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和IS09000质量标准体系的认证工作,以达到标准化操作和管理;为确保采购文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中心试行招标文件社会公开,充分听取所有相关人员的意见,重大项目还邀请相关专家到中心召开现场论证会,有效地避免了歧视性条款的出现;强化外部监督机制,所有招标项目和一些重大的非招标项目,均邀请国家公证机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关纪检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增加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

  在电子警察项目的具体操作中,项目负责人多次与采购人就需求问题专门进行沟通;公开征集和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期间还组织召开了由专家、采购人代表、公证和法律专业人士参加的招标文件专家论证会;集中组织一次招标答疑会,使投标人能更好地制作投标文件;为保证现场测试的安全和规范,中心于现场测试前一天组织召开了预备会。在测试过程中,事无巨细,均力求公平。

  认真评估是前提

  认真进行项目评估是工作得以改进的前提。目前中心所有的项目均是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进行。

  “项目管理”要求负责人在整个采购项目实施完之后,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在档案归档前,内审室和主任还将对项目负责人组织的采购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评估,以检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对于总结的经验和查找的不足,中心将在定期召开的业务学习会或工作例会上进行交流,使工作得以改进和提高。

  电子警察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出具了近5000字的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识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结合项目管理理念谈体会;内审室根据全过程动态监督,对该项目存在不足之处进行独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蔡涌啸认为,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不是仅仅依靠“项目管理”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不过运用项目管理知识经营政府采购事业,确实使中心的采购流程更加清晰,各项工作得以规范执行,使员工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提高了采购效率,增加了团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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