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 源头入手确保阳光灿烂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获悉,该县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以来,严格内部管理,从源头治理入手,注重预防政府采购中可能存在的“集中腐败问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监督,5年来,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节约资金740.73万元,节支率达12.85%。
据介绍,潼南县自2000年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以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加油、保险,办公、教学、医疗设备和药品、机动车辆购买及工程建设等纳入统一管理,进行集中采购。为做好“阳光采购工程”,采购中心的具体做法是:完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建立计划、操作、结算、档案管理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采购审批、采购程序、采购资金直拨三个环节一环扣一环,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源头监控;主动邀请县监察局、审计局、用户单位代表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实行供应商“诚信准入制”,建立诚信档案,对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构建信息公开平台,保证信息的开放性和互动性。通过这些措施,潼南县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上遏止了腐败的滋生,确保了政府采购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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