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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透明度 扩大影响力——安徽省宿州市实行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

作者:刘长林 金共银 发布于:2005-11-14 09:41: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政府举行了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受聘仪式,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并向12名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证书。



受聘仪式现场。

  特邀监督员主要负责对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他们也将参与政府采购工作检查和调研等活动、参加和列席政府采购有关会议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活动。

  长期摸索 严格选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按其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其对政府采购的行政监督职责。宿州市正是在此基础上,为了提高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杜绝政府采购中的腐败事件的发生,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增加监督的力量。此次实施的特邀监督员制度,就是宿州市为了保证宿州市政府采购工作更为“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另外,针对有人对政府采购持有怀疑态度,对政府采购存在着种种误解的现状,宿州市一直把提升政府采购的形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此次特邀监察员制度的实施即是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本次受聘的12名特邀监督员,任期为2年,分别来自市人大、政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及新闻媒体,是经过各单位的严格选拔,推荐产生的。

  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有效、有力的监督是腐败行为的克星。特邀监督员制度是宿州市经过长期实践摸索的结果,是对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的补充和延伸,不仅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更重要的是它能使腐败行为无处可藏,相信在政府采购监督的“阳光”下,政府采购会更“透明”。

  全程监督 扩大影响

  据悉,宿州市特邀监督员将参与政府采购工作检查和调研等活动,掌握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应邀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对招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指正,问题严重的可向纪检、财政和审计部门反映;监督检查采购单位、供应商的签约、履约情况,向市财政局反映签约、履约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监督、反映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反馈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另外,特邀监督员分别来自不同的部门,他们在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同时,也能了解到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当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后,他们可以解答人们对政府采购的疑问,起到宣传政府采购的作用。所以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不仅使政府采购更好地得到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政府采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政府采购的形象。

  作为12位特邀监督员之一的宿州市人大政治经济委员会主任卢传云说:“以前确实不少人对政府采购存有某种程度上的怀疑,但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并更积极地参与政府采购,疑虑没有了,大家似乎都认识到,政府采购确实是一个阳光工程。”

  “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政府采购。这一制度的实施已经经过了初步实践阶段,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宿州市还将进一步扩大特邀监督员的参与范围,使更多行业参与到政府采购的社会监督中来,当然,具体的做法还要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发展再做决定。”宿州市政府采购科的相关负责人对宿州市特邀监督员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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