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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国税局 “阳光采购”节支近百万

作者:王杜娟 陈剑文 发布于:2005-11-14 09:32: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坚持按照“依法采购,规范程序,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狠抓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和效益化。目前,共累计实施完成采购金额共计856.05万元,节约资金99.33万元,节支率达11.6%。

  严格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对大宗项目的采购和协议供应商的确定主要实行招标采购;对零星、单一项目的采购主要实行询价方式,根据报价择优选购;对于招标项目,严格按照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的程序操作,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规范采购行为。

  实行采购资金集中支付 对政府采购项目坚持实行专项资金集中支付。由申请购置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办理专项资金审批手续,专项资金到位后才组织采购,验收合格通过审计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坚持实行“阳光采购” 坚持信息公开。将所有招投标的开标情况和政府采购项目落实情况,全部在局域网上公开,提高透明度;坚持调查研究。对市直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采购项目,开展调查研究,进行跟踪监督,为政府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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