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淮阴区建设工程进入政府采购铁“笼子”

作者:孙成林 王海鸥 发布于:2005-11-07 10:10:39 来源:淮阴区政采中心

  日前,淮阴区《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炉,标志着该区工程建设将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并步入有法可依的规范化管理轨道。将建设工程真正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在全淮安市属首创;在全省也是名列前茅。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全部或部分使用由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贷款、国债),全部或部分使用由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均应按本办法纳入招投标;

  二、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恢复建设的房屋、装饰装潢、城市建设、环保绿化、乡镇道路、桥梁及水利工程;

  三、建设工程设施前必须编制完整规范的预算计划并具备完整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四、工程建设招标信息须在政府指定的媒体及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五、经招标确定的公程建设项目工程量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由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共同审核同意。变更的工程量超过招标总工程量的20%时,另行组织招投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