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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调整采购限额标准 扩大自采范围

作者:蒋亚娟 发布于:2005-11-03 09:34: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银川市政府日前调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此简化小额采购环节,扩大采购人(单位)的自行采购范围。  

  调整后的限额标准是:货物类自行采购(不办理申报和申报手续),由原来的2000元以内放宽到10000元以内;分散采购(办理相关手续,但可以自己采购)由原来的2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内,放宽到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内;集中采购,由原来的10000元以上放宽到20000元以上;工程类预决算资金在50000元以内的可做分散采购,但须办理手续,预算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暂同货物类采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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