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采购力保多方满意
据统计,截至目前,2005年深圳市龙岗区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2118万元,节约率为12.27%。
据悉,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就以“公开、公平、公正”作为首要工作原则,致力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年多来,成效显著,共组织了1082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3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59亿元,节约资金7928万元,资金总节约率约为9.46%。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采购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龙岗区现在已初步完成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从2005年10月中旬开始,全面实行网上政府采购。实行网上政府采购后,供应商及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就可以通过由深圳市自主开发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在国际互联网上实现协同工作。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完成从项目申报、审核、采购信息发布、招标、投标、评标、验收、投诉等政府采购全过程。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五年多的奋战,已经让“阳光采购”深入人心,基本确保了采购工作让领导满意、纪检监察部门满意、采购办满意、采购单位满意、供应商满意、社会舆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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