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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最少的钱 办最好的事——衡阳市路灯采购不仅价格合理,工程质量也非常好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5-10-19 11:33: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南省衡阳市路灯管理所在成立后不久,便在全省同行业中率先推行了政府采购。迄今为止,路灯采购项目达40批次,采购金额总计3000余万元。衡阳市路灯管理所张所长说,实行政府采购,不仅价格合理,工程质量也非常好,推行政府采购做到了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   

  据张所长介绍,衡阳市路管所是2000年成立的。为了减少国有财产不必要的损失,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路管所有效地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现在大小工程项目的路灯设施均实施政府采购及国库集中支付,路灯管理所只负责零星材料款的支付及人工工资的结算,金额不大。   

  在路灯设施集中采购中,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基本上是谁报价最优,谁就中标,这就迫使参与竞标者不得不压低自己产品的利润率以实现竞标成功。几年来,在衡阳市路灯工程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厂家中,每年都会有新面孔出现,避免了过去那种总是几个老熟人在做生意的现象。通过这种合理的竞争,大大地节约了财政资金,在今年的路灯改造中,项目预算需要花费700多万元的大宗重要路灯设施,实行政府采购后只花了550万元;湘江东岸风光带的改造工程第一期工程预计投入350万元,实际投资290万元。   

  张所长告诉记者,通过政府采购进行的路灯工程设施,还有力地保证了路灯工程的质量。   

  据悉,路灯管理所未成立时,所有道路改造中的路灯工程设施均未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造成了采购质量参差不齐。如过去的船山路、解放路改造工程,新建改造路灯投入使用未达三四年,灯杆便锈迹斑斑,灯泡照明效果也不好,常常是“睁只眼闭只眼”,有的地段甚至漆黑一片,令衡阳的城市形象大打折扣。而且,在工程建设中,操作也十分麻烦,路灯工程的所有款项都由路灯部门向上级申请,资金层层拨付,给路灯材料款的支付工作造成相当的被动。后来,路灯所成立后,这种情况也没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路灯管理所推行政府采购以来,在评议路灯中标供应厂商时,评标委员会总是通过认真、综合评议,选择技术、质量、价格合理,最适合路况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达到了既保证路灯质量,又节约财政资金和抑制腐败的目的。如现在的解放路、船山路经过改造,灯型新颖别致,历久弥新,光源亮度适宜。无论是夜幕降临还是黎明破晓,市民走在宽敞的主干道上,看着华灯初上的城市风光,也不觉心旷神怡起来。   

  路灯所成立五年来,通过推行政府采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新安装路灯也逐年增多,实现了“有路必有灯”的基本目标;路灯设施完好率、亮灯率的高水平运行实现了“有灯必亮”的基本目标。衡阳市路管所通过推行政府采购,确确实实做到了“花最少的钱办成了最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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